各学院、各部门:
为总结我省基础教育科研领域取得的优秀研究成果,调动广大会员和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以高质量科研成果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学会奖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我省教育工作部署,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目标,总结近年来我省基础
教育科研领域取得的优秀研究成果。通过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调动广大会员和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
我省教育工作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纳的教育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教科书、工具书、校本教材等);论文;研究报告(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县(市、区)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三、申报条件
(一)每人限报一项作品。2人以上的研究成果可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为教育类期刊。
(三)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
(四)作品必须是原创,如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即按淘汰处理,且2年内不允许参加省教育学会的科研成果奖评奖,并通报推荐单位。
(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本次评奖:
1.已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
2.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
3.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
4.涉密成果不能申报。
5.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不能申报。
6.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不能申报。
四、奖励类别
(一)本次评奖分设著作类、研究报告类和论文类3类奖项,每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各类各等次名额分配按照实际申报数量确定。
(二)对获奖者颁发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励证书。合作研究的作品,证书上将按申报者顺序署名。
五、评奖程序
评奖工作按照一审(初审)、二审(学科评审)、三审(终审)等程序进行。
(一)初审。第一阶段由学校科研处负责,按照本通知中对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是要认真核查成果原件,切实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真实性。第二阶段由省教育学会学术室负责,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二)学科评审。由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从专家资源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学科评审组。按照评奖条件和相关评审要求对经过初审合格的成果进行评审。
(三)终审。由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对学科评审后取得获奖资格的成果进行终审。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吉林省教育学会网(网址:http://www.jyxhedu.com),选择“科研管理系统”栏目,新用户点击“教师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教师,直接登录即可。登录后将(二)(三)(四)中要求的材料一并打包上传。
(二)需要提交《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加盖科研处公章的PDF版)。纸质版1份由学院统一于2025年11月20日上交至科研处921,由科研处统一盖章,11月21日返还盖章版本,申报教师务必于11月25日下班前,完成系统上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类成果需要提交(含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页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等)的文件(PDF版);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交(含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及作者撰写的相关内容等)的文件(PDF版),研究报告类成果需要提交(研究报告全文、县(市、区)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证明)的文件(PDF版)。
(四)成果立项、获奖、被转载、被引用、被采纳和领导批示等佐证材料文件(PDF版)。
七、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30日(开放科研管理系统)为个人成果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学会或相关组织单位初审、推荐阶段。由于没有单独预留学校审核时间,因此请申报教师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11月25日下班前,完成系统上传),逾期视为不报。
八、相关说明
本奖项不向申报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霍树婷,赵聪;电话:86168983
附件: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25年11月13日